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落实工作,充分体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按照上级有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对2013年招聘“基层公益性岗位”高校毕业生组织公开选岗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选岗对象
经2013年全省统一招聘考试、体检合格的“基层公益性岗位”高校毕业生。(附人员名单)
二、岗位的设置
岗位共59个。
人社局:(1)局属事业单位7个。
(2)乡镇5个:板桥镇、保义镇、张李乡、众兴镇、大顺镇。
民政局:(1)局属事业单位4个。
(2)乡镇25个:寿春镇、双桥镇、涧沟镇、丰庄镇、正阳关镇、迎河镇、张李乡、隐贤镇、板桥镇、安丰塘镇、八公乡、窑口乡、堰口镇、陶店乡、保义镇、安丰镇、众兴镇、三觉镇、茶庵镇、炎刘镇、刘岗镇、双庙集镇、小甸镇、瓦埠镇、大顺镇。
计生委:(1)县计划生育服务站2个。
(2)乡镇服务所6个:窑口镇、保义镇、堰口镇、安丰镇、茶庵镇、众兴镇。
司法局:
乡镇司法所10个:涧沟镇、丰庄镇、安丰塘、窑口乡、陶店乡、三觉镇、保义镇、小甸镇、大顺镇、瓦埠镇
三、选岗的方法
1、选岗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(当场选定,当场公布,并在《选岗情况登记表》上签名。
2、不进行选岗的视为弃权,不再另行安排岗位。
3、每人选岗时间3分钟,超时未做出选择的待他人全部选择结束后再选择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报到时间:2013年11月15日上午8:00。
2、选岗地点:县就业局三楼会议室(东大街公安局大门口)。
3、各参加选岗对象凭身份证入场,每人可由一名亲属陪同;选岗对象须按时到达选岗地点,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不予等候,不保留原定选择顺序,待他人全部选择结束后再选择;结束时仍不到场又未经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:寿县2013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加选岗人员
寿县人社局
2013年11月12日